侄媳打伤婶婶 温情司法促和谐 双方重回“一家亲”

侄媳打伤婶婶 温情司法促和谐 双方重回“一家亲”

发布日期:2025-09-22 来源:太原晚报 浏览量:885

  因家庭琐事,侄媳冲动之下动手打了婶婶,不仅导致其伤情构成轻伤二级,而自己也涉嫌犯罪,面临刑事处罚。9月21日,阳曲县检察院通报了这起家庭内部故意伤害案,经检察官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回“一家亲”。

  1 侄媳伤了婶婶

  阳曲县女子李某、赵某,原本是和睦相处的一家人。可因为一场争吵,两人竟成了“仇人”。

  一天,侄媳李某因一些家庭琐事,与婶婶赵某发生口角。一时情绪失控,李某闯入赵某家中,对婶婶动了手,将其打伤。经鉴定,赵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阳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侄媳李某虽然认罪悔罪,但因家庭经济状况原因,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赔偿,而婶婶赵某则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严重损害,坚决不接受调解。

  2 检察官探根源

  面对反目成仇的二人和不接受调解的困境,阳曲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没有机械司法,而是主动走进双方当事人的生活,探寻矛盾根源和解决办法。

  检察官走访中发现,赵某的丈夫老刘,是李某丈夫的亲叔叔,因患疾病常年瘫痪在床。他虽然无法言语,但从见到检察官开始便泪流不止,眼神中充满恳求。

  进一步了解后,检察官得知,这是一个没有亲生子女的重组家庭,老刘一直将侄子一家视若己出,平时关系非常好,他最大的心愿就是不要因为这场官司让亲情彻底破碎。

  这一幕深深触动了检察官。他们意识到,真正的司法正义,不仅仅是依法办案,更是要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

  3 调解促和谐

  此后一段时间,检察官多次上门,从法、理、情多个维度与赵某促膝长谈,耐心倾听她的委屈。同时,检察官严肃教育李某,促使她真诚认错道歉。

  在检察官劝导和教育下,赵某被深深打动了,主动降低赔偿要求,而李某也竭尽所能给予补偿。随后,当事双方在检察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阳曲县检察院依法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案件并未止步于此。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依据该院的相关工作指引,专门组织了一场严肃而温暖的不起诉宣告仪式。仪式上,侄媳李某当场向婶婶赵某鞠躬道歉,并履行赔偿。赵某对李某表示谅解,二人握手言和,重回“一家亲”。

  这场家庭危机,在检察履职的深度介入下,最终转化为亲情的重生。

  “司法的温度不仅在于妥善化解个案纠纷,更在于以‘治已病’为契机,实现‘治未病’的深层担当。”阳曲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起案件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应用,该院将不断延展法律监督的辐射面,将办案效果向社会治理前端延伸,真正体现从“办结一案”到“治理一片”的系统性司法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