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8月5日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征求建议

即日起至8月5日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征求建议

发布日期:2025-08-01 来源:太原晚报 浏览量:827

  我市在恒大山水城、太行雅苑、天朗美域、晋塔苑、太化和平苑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怎么收?即日起至8月5日,市民可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邮箱TYgzyx410@163.com。

  为满足保障性住房供应,我市在新建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中,按照建筑面积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结合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建设与运营成本、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等综合因素定价。同时,采取差别化租金、租补分离等方式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收取租金,差额部分由政府予以减免或补贴。

  根据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参考市场住房租金价格,核定了恒大山水城等5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起草了《关于核定“恒大山水城”等5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最高指导价管理,可向下浮动,下浮幅度不限。

  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最高指导价租金标准:恒大山水城8.44元/平方米·月;太行雅苑9.87元/平方米·月;天朗美域7.63元/平方米·月;晋塔苑8.41元/平方米·月;太化和平苑11.07元/平方米·月。

  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最高指导价租金标准:恒大山水城1.21元/平方米·月;太行雅苑1.41元/平方米·月;天朗美域1.09元/平方米·月;晋塔苑1.21元/平方米·月;太化和平苑1.58元/平方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