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案件”并非终止不管 法官:定会执行到底

“终本案件”并非终止不管 法官:定会执行到底

发布日期:2024-07-18 来源:太原晚报 浏览量:848

  在人民法院处理案件中,经常会出现一个名词“终本案件”。所谓“终本”,是指在执行案件办理中,执行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查到财产暂时不能处置的案件,暂时终结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很多申请执行人以为“终本”就意味法院不管这起案件了,真是这样吗?7月16日,万柏林法院发布一起案例,明确“终本”并不意味着终结,法官一定会执行到底。

  欠款后“人间蒸发”

  2020年,小刘向朋友小王借款5万元。到约定还款期限后,小刘以各种理由推脱拒还。2022年,小王一纸诉状将昔日好友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小刘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小王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件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小刘却“人间蒸发”了,他换掉了手机号,拒绝与申请人及法院沟通。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小刘名下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人小王无法提供小刘名下其他财产信息,在将小刘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人名单后,该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5月,在该案件“终本”一年后,万柏林法院干警接到太原中院“执行110”接警电话称,该案件被执行人小刘在太原出现,申请执行人现已准确掌握其行踪。

  万柏林法院干警接到通知后,立即与太原中院“执行110”干警对接,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经过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小刘最终主动向小王履行部分案款,并与其就后续案款履行达成和解。

  “终本”并非终止

  法院提醒,“终本”不是终止,更不意味着终点。“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案件可以“终本”,但法院执行工作不会停止。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院每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案件执行。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同时,法院告诫试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将执行拖成“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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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要以“终本”方式结案?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会通过执行系统中的网络查控模块对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情况进行查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车辆、工商股权、证券账户、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公积金账户等财产账户信息进行查控。并结合线下查询方式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进行相关查询确认。被执行人确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或者查到财产暂时无法进行执行时,案件在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下达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依法纳入失信惩戒名单后,人民法院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