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来的物业公司不作为,还乱涨物业费,引起居民强烈不满。大家找到社区求助,经赛马场社区干部、网格员数日调解,6月21日,根据全体居民意愿,物业公司取消收费,双方也终止了合作关系。
不久前,辖区迎春街23号院居民向社区反映,物业费涨得太快,大家难以承受,希望社区帮忙协商。网格员深入走访了解到,今年初,该小区更换了一家物业公司,但是大多数居民都不知情,也未同意。两个月前,该物业公司擅自将物业费从每平方米4角钱涨成8角钱,并且将物业费和车位费进行强行捆绑。同时规定,有车位但未交物业费的住户不允许驾车出入小区,这一措施导致大家强烈不满,多次引发冲突并报警处理。后来居民一致认为,必须和该物业解除合作,才能解决根本矛盾。
针对此事,赛马场社区干部、网格员带着律师,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居民代表一起进行协商。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条例内容显示,物业费涨价毫无道理,更不能和车位费捆绑,并且物业和住户双方此时的关系已经达到解除合作的条件,没有必要再因此发生矛盾冲突……经过连续几日协商,6月21日,物业公司和小区解除了合作关系。居民对社区表示感谢。
律师说法
针对此事,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志东给出分析解读:首先,《民法典》278条明确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人应由业主共同决定。这个物业引入时居民不知情也不同意,所以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其次,根据《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规定,物业要调高费用有严格规定,不是物业想调就调,和车位费强行捆绑更是违法的,基于以上理由,社区协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这个处置合法合理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