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对在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山西6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9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个集体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5名个人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6个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是:
这些集体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展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素养,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9名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是:
这些先进个人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付出了辛勤的努力,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
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山西省同样取得了显著成绩。20个“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是:
这些集体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表彰是对山西省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广大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激励和鞭策。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信息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