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中小学教师有重大政策利好,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升中小学教师高级岗位特别是副高级教师岗位比例,落实乡村中小学倾斜政策,拓宽中小学教职工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通知》要求
《通知》鼓励
《通知》明确
要规范开展岗位竞聘。学校新设岗位、出现岗位空缺或者其他需要竞聘情形的,一般在备案的岗位总量、类别、等级范围内,按照国家和我省竞聘上岗的政策规定,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进行。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的,教师可跨校评聘。
信息来源:山西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