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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奖励照顾政策
发布日期:2023-12-13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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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山西省教育厅公布了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的相关事宜,对奖励照顾政策进行了说明。
◎ 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各比赛项目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得全省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 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全国等级奖和全省一等奖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也可先享受加分照顾参加本科院校录取,若未被本科院校录取,可申请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由考生自主选择。
以上政策,2021年7月至2024年5月所获奖项有效。
◎ 信息技术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财经商贸类、土木水利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加工制造类、司法服务类、石油化工类、文化传媒类、教育类等15类专业考生,对获得上述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免试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视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
以上政策,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所获奖项有效。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总成绩中加10分。
◎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录取总成绩中加20分。
◎ 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享受照顾加分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也可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高职院校录取。
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所有获得加分奖励资格和免试资格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文件为准,审查合格的加分考生名单,会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加分奖励和免试入学政策。
信息来源:山西新闻网